京报网讯 (记者王刘芳)昨天,本是利益共同体的汽车厂家长安
福特,与经销商山西新宝鼎公司闹上了法庭,朝阳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。这场官司虽是个案,却使汽车经销商与厂家的矛盾露出了冰山一角。
2005年新宝鼎与长安
福特签约合作,成为后者的经销商。去年12月初,新宝鼎在京宣布与长安
福特解约。数日后,有媒体在报道中称,长安
福特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汤德为表示解约原因是新宝鼎业绩“最差”。由此,新宝鼎认为名誉权受到侵害,在起诉书中要求长安
福特公开赔礼道歉,并承担诉讼费。
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苏晖表示,在与汽车厂家的博弈中,经销商处于明显劣势。其中包括汽车厂家要求经销商建立高标准的4S店,给经销商压任务,销售畅销车时必须同时搭售滞销车,甚至经销商更换总经理也需要征得汽车厂家同意等。这些做法在业界十分普遍,而要改变这种状况,需要对《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》进行相应修改。在今年“两会”期间,全国工商联已经递交了《关于修订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〉的提案》。
此前,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显示,在全国近1800家各种品牌的汽车4S店中,只有600家盈利,500家盈亏持平,700家亏损,亏损面近4成。